山西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时间:2019-04-29 08:06:43 来源:央广网
[导读]山西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央广网太原4月28日消息(记者贺威通)日前,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山西全省
日前,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山西全省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入河排污口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实现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目标。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是全面完成汾河、桑干河等流域的“查、测、溯、治”四项主要任务。查,全面摸清山西省七河流域所有直接、间接排放废污水的各类入河排污口;测,各地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入河排污监测计划,对入河排污口的水量、污染物种类、水质情况进行定期监测;溯,对排查发现的入河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的来龙去脉,厘清排污责任;治,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开展排污口、涉水污染源清理整治工作,并实行销号制度。
通知要求,以县为单元,依据对本辖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河段入河排污口进行摸底排査、登记制表。摸清每条河道排污口(点)的数量、年度排污总量,以及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规模排放。特别是要摸清是否有未履行登记或审批程序的非法排污口(点)及其偷排等情况。并于2019年10月底前提交完整的排查结果。
各市针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分类并确认,追踪查出背后的排污企业,建立地表水断面-排污口-污染源清单。对摸排确认的入河排污口(点)、污染源头、污水水质水量、引流方式及监管、运行等情況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山西省水防办将组织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环境规划院、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对各市、县完成的排查复查结果进行卫星遥感核查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对于现场核查中发现有未上报的问题,山西省水防办将向市、县政府进行通报,并抄送市县级河长。
对严重影响河流断面水质的排污单位,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彻底完成整治;对不能完成入河排污整治任务的排污单位,各市应进行挂牌督办,将推进进度每月报告山西省水防办。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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