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时间:2019-04-26 08:26:10 来源:澎湃新闻
[导读]西安启动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将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4月23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9年5月13日起,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对已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进行审批,以贷款申请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时间为准。
西安启动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将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4月23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9年5月13日起,实施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措施,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对已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进行审批,以贷款申请录入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时间为准。
《通知》指出,严格公积金贷款审批制度,加强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查,借款人须在申请贷款前12个月按时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以贷促缴,以缴定贷”,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障基本刚需,确保资金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4月10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办法》显示,通过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以下简称个贷率)、资金净流量等指标的综合分析和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供需趋势研判,建立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实施三级响应。当个贷率连续三个月满足风险等级条件,通过综合研判,启动相应响应措施。
其中明确,一级响应的个贷率在90%-95%之间。一级响应的具体措施包括:暂停西安地区(含西咸新区)以外购房提取公积金。
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与缴存余额挂钩,公积金缴存余额(含配偶,下同)大于等于2万元的,倍数下调为15;缴存余额小于2万元的,贷款额度在现行规定上相应下调5万元。
并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现行规定基础上相应提高10%;精装修房屋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具体而言,按照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面积在144㎡(含)以内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办法》显示,除了一级响应,另外两级响应具体情况如下:
二级响应:个贷率在90%-95%之间
1.在继续实施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暂停家庭代际间互助购房提取,即父母买房不能提取子女的公积金,子女买房不能提取父母的公积金。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与缴存余额挂钩,公积金缴存余额大于等于2万元的,倍数下调为13;缴存余额小于2万元的,贷款额度在一级响应的基础上相应再下调5万元。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在一级响应的基础上相应再提高10%。
三级响应:个贷率在95%以上
在实施二级响应相关措施的基础上,持续监控资金流动性情况。必要时,在确保正常提取业务的基础上,可采取贷款轮候发放措施,优先满足刚需首套、组合贷款业务资金需求。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启动风险防控响应措施后,应加强对各项业务指标的监控,关注资金走向,做好数据分析。当个贷率下降至下一区间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结合资金供需发展趋势,综合研判流动性情况,调整响应级别,直至流动性恢复正常后解除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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