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城房价环比上涨,楼市回暖了?中央政治局会议透露一个大信号
时间:2019-04-21 08:20:26 来源:央视财经
[导读]上周,国家统计局发布了3月70城房价,数据显示,3月有65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而在昨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
上周,国家统计局发布了3月70城房价,数据显示,3月有65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
而在昨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当前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并未提房地产内容,而这一次再次提及了“房住不炒”的定位。
与此同时,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也对2019年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从调研情况看,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平稳,住宅销售平稳回落,房价基本稳定,市场预期趋于理性。但部分热点城市住宅销售回暖、土地市场热度回升,需引起高度关注。
按照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确定的月度分析、季度评价、年度考核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19年第一季度房价、地价波动幅度较大的城市进行了预警提示。
国家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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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有65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
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3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涨幅略有下降,但三线城市有所上升。整体来看,3月有65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 。
据初步测算,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涨跌互现 ,其中:北京和广州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4%和0.8% ,上海和深圳环比分别下降0.1%和0.3% 。
从二手住宅看,北京、上海和深圳 的二手住宅价格环比继续上涨 (分别上涨0.4%、0.3%和0.7%)只有广州有所下降 (广州下降0.5%)。
此外,31个二线城市 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6% ,涨幅比上月降低0.1个百分点 ;
35个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上涨0.7% ,涨幅比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其中,南充、常德、锦州、秦皇岛等城市房价环比涨幅超过1% 。
楼市调控成果仍待巩固
经济日报分析称,3月份房价反弹的原因或许有二 。
一是自去年年底以来,多地在“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原则下,对楼市调控政策作了微调。一些局部调整,一方面推动了当地楼市销售,拉升了销售价格;另一方面更释放了政策或有松动的信号,影响了社会预期。
二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将住房、购房作为一项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在以较低门槛引入外地人才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住房需求,继而对房价上行产生了助推作用。此外,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中关于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楼市预期。
楼市回暖也引发了一些房地产销售环节的乱象,诸如哄抬房价、价外加价、捂盘惜售等。
4月10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就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发布紧急通知指出,将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哄抬房价、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虚假宣传和强制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政治局会议再提“房住不炒”
同样值得关注的,是4月1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总结了一季度的经济工作,部署了下一步的经济政策。会上关于房地产的内容只有40多个字,2个分句: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好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的长效调控机制。 字数不多,但包含了丰富的信息量。
2018年12月13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并未提及房地产内容,而这一次再次提及“房住不炒”的定位。这意味着中央层面已经关注到一季度楼市的波动。
据媒体报道,中原地产首席市场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在近期部分房地产市场出现小阳春,局部区域出现波动的情况下,政治局会议再次提及房住不炒,对炒房者将有打击,也有利于市场平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房住不炒的概念继续得到强调,尤其是今年一季度楼市表现还不错,二季度预计会继续上升,这个时候强调这一点,也是为了防范房地产市场的价格上涨等风险出现。
“政治局会议也明确了长效调控机制的概念,主要包括一城一策、因城施策、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预计今年二季度相关城市会在一城一策上有相关政策出台,对于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考核也会加大。”严跃进说。
从地方到中央都有动作
针对楼市最新变化,近期一些地方已经采取相关举措。
近日,北京国管公积金住房贷款采取了与市管公积金相同的“认房又认贷”政策;湖南长沙将停止二套房契税优惠,4月22日起按4%税率收取。两地相关举措无疑都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可更好地满足刚需,对楼市价格反弹会产生一定抑制作用。
而除了地方出台新的调控措施,也有中央部委在推进房地产调控。
为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调控相关要求,实现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目标,保持住宅用地供应稳定,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然资源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9年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制定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地级以上城市、地州盟所在地和百万人口以上县(县级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截至2019年3月),结合本地土地市场实际,切实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在上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目标基础上,调整确定2019年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
其中,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适当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维持供地持平水平;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并加快供地。
此外,《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近日印发,有舆论认为超大城市落户有所松动,将引起人口分布的集聚,甚至会触发房地产市场的波动。
对此,人民日报12日刊发《写好新型城镇化建设大文章(评论员观察)》文章称,不管户籍制度怎么改、城镇化如何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个定位不能动摇,要始终将其作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文章称:
“无论是积分落户的超大特大城市,还是69个放开落户限制的大城市,分解落实城镇化的重点任务时,都要把防止房价大起大落作为前提条件,坚决避免投资投机者借机钻空子,同时不断精细化限购、限售、限价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需求。”
来 源 :每日经济新闻、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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