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清核870万保险营销员执业数据 部分险企执业管理有名无实
时间:2019-04-18 08:47:51 来源:证券日报
[导读]■本报记者苏向杲4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对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登记数据进行清理核查。由于上述两份文件基本覆盖保险机构最庞大的销售群体,因此备受行业关注。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末,保险行业营销队伍的人力规模达到了历史最高,营销员数量为871万人。
■本报记者苏向杲
4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对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执业登记数据进行清理核查。
由于上述两份文件基本覆盖保险机构最庞大的销售群体,因此备受行业关注。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末,保险行业营销队伍的人力规模达到了历史最高,营销员数量为871万人。
一家险企个险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各险企对营销员的管理体制(业内称为“基本法”)各异,但对高质量的营销员群体的需求却是相同的,加强对营销员群体的监管,利好行业发展。
部分险企
执业登记责任虚化
截至目前,国内人身险公司合计91家,财险公司合计88家。
从保险公司目前的从业人员来看,银保监会表示,部分保险公司执业登记责任虚化、执业管理有名无实,登记上口径把握不准、信息填报不全,维护上不及时登记新进人员、不及时清除离职人员,导致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人数与实际人数出现较大偏差,严重影响行业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因此,银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提出三大清核目的:一是提高从业人员源头数据质量,夯实数据基础,加强基础数据管理。二是摸清从业人员队伍状况,掌握从业人员队伍实情,分析从业人员队伍结构和特点。三是落实保险公司对从业人员的管控责任,强化从业人员执业管理。
从对保险公司的清核对象来看,此次清核包括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所有人员,涵盖个险、团险、银保等所有渠道的代理制从业人员,以及从事保险销售的员工、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等。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通知提到,对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自查清核要重点关注并清除基层机构违规避税、套取费用而虚挂虚增的人员,消除中介系统中的虚假人员。并核对报送统信系统数据是否按照《中国保险统计信息系统对接标准》的要求,全口径报送个险、团险、银保等所有渠道在内的代理制人员数量。有效人员指与保险公司签订有效代理协议、劳动合同等,被认定将继续在本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
上述通知还要求,对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核查要逐项核对个人信息。对照中介系统列示项目,逐项核对每个有效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错误的要修正,缺失的要补全,并增加个人照片。
中介机构
虚报、虚挂、虚增较普遍
从专业保险中介销售人员来看,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从业人员(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机构的经纪从业人员、保险公估机构的公估从业人员等三类人员)队伍发展迅速,但执业管理工作未能及时跟进,从业人员信息不全不准,虚报、虚挂、虚增人员的违规做法比较普遍,从业人员队伍数据失真比较严重。
上述通知还提到,对专业保险中介的自查清核重点包括四方面。
一是人员清虚。纠正执业登记中的违规做法,清除为违规避税、套取费用等不法目的虚挂虚增、有名无实的人员,消除中介系统中的虚假人员。
二是隶属归位。纠正统一登记到法人机构名下的不当做法,严格按照执业登记属地原则(即从业人员在哪个地区展业,就应归于该地区所属分支机构名下),理清从业人员隶属,切实归位到其实际所在地区所属分支机构。
三是信息补全。对照中介系统列示项目,逐项核对每名从业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修正错误信息,补充缺失信息,增加个人照片。
四是加强维护。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执业管理操作机制,明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标准,建立从人员入司到离司的全流程执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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