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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保险入场提速 数量性限制有望取消

时间:2019-04-11 08:38:46   来源:证券日报

[导读]本报见习记者孟珂“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中开放度最高和最早的行业。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中保险行业率先开放。”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徐承远表示,2018年4月以来,我国进一步扩大保险业的开放程度,保险行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期。对外开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放宽投资比例限制,放宽人身险公司合资企业外资比例至51%,3年后不再设限。

“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中开放度最高和最早的行业。自2001年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中保险行业率先开放。”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徐承远表示,2018年4月以来,我国进一步扩大保险业的开放程度,保险行业进入全面对外开放期。对外开放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放宽投资比例限制,放宽人身险公司合资企业外资比例至51%,3年后不再设限。二是放宽外资设立机构条件,全面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三是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与中资机构一致。

未来新一轮的开放措施有哪些?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王兆星表示,一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外资在银行保险业进入中国市场还有一些数量性的条件限制,包括规模、年限、股东类型、持股比例等限制。

“我们正在研究来取消或放宽这些数量性的限制,更加强调审慎的标准和审慎的条件,吸引具有专业特色的外资银行、外资保险进入中国市场。”王兆星说。

一直以来,外资保险公司在国内市场份额不高。根据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外资人身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占比约为6.85%,外资财险公司市场占比仅为1.94%,均与2017全年基本持平。

分析其原因,徐承远表示,外资险企在国内市场发展水平较低,主要原因包括:一是中国保险市场的特色与外资险企一贯的经营模式“水土不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众保险意识较为薄弱,且在投保需求、投保方式等方面与国外有较大的文化差异,外资险企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手段在中国保险市场的经营出现了“水土不服”,对市场的不熟悉也对其业务开展形成一定的掣肘。二是外资险企在我国经营网点较少,远低于太保、国寿、平安、人保等本土大型险企,代理人配置和资产规模方面也远低于本土大型险企。三是外资险企进入我国保险市场时间并不长,在品牌效应方面和已经深耕多年的本土大型险企存在较大差距。

那么,如何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程度?徐承远认为,第一,进一步加大开放市场的力度,提高保险业专业化服务能力,让一些专业性外资险企进入养老、巨灾等领域;第二,进一步优化监管环境,完善监管政策,让外资险企进入无后顾之忧。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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