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炒作“童星”掰正娱乐导向
时间:2019-04-10 10:13:56 来源:中国教育报
[导读]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该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4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要求未成年人节目不得诱导未成年人谈论名利、情爱等话题,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该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去年,征求意见稿发布时,相关规定就曾引发热议,获得一片叫好声。在更早之前,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也下发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通知》等文件,从节目数量、节目内容、播出时间等方面对未成年人参与的真人秀节目实行调控,要求严格控制未成年人参与真人秀节目,不得借真人秀节目炒作包装明星子女,也不得在娱乐访谈、娱乐报道等节目中炒作明星子女,防止包装造“星”、一夜成名。如今《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正式出台,并将于4月30日起施行,为未成年人节目管理划定了红线,将有利于更好规范未成年人节目,更好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近年来,一些亲子真人秀节目的热播,带动了不少电视台与网络平台制作和播出儿童真人秀节目。这些真人秀节目虽然可以为观众教育孩子提供一些借鉴,但是节目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部分未成年人节目中,出现炫富、炒作明星子女、包装“童星”、成人化表演、低俗调侃等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其中个别节目有“商业化、成人化和过度娱乐化”倾向,有的节目还炒作制造儿童情侣的话题,各种不良现象不一而足。
一些明星为了经济利益,视孩子为资源富矿,让孩子无节制地在各类节目中亮相、接拍商业广告,甚至主动进行商业炒作。这种行为,不仅使得孩子的隐私完全暴露在公众面前,也会对孩子造成价值误导,使他们形成与年龄所不匹配的世故与虚荣。过早涉足选秀活动与演艺娱乐圈,年少成名也容易让他们为名所累。可以想象,他们很难再像普通孩子那样平静地学习、生活,也很难拥有普通孩子的简单快乐。享受着这个年龄段不应该有的关注和赞美,容易让他们沉浸在虚拟世界中。当公众不再关注他们,有可能产生心理失衡等问题。
未成年人是这类节目的主要观众,有的节目存在炒作儿童情侣、低俗调侃、过度成人化等现象,也会给缺乏分辨能力的未成年人带来不良示范。而对于家长来说,媒体过度宣扬童星效应,则会刺激他们的教育焦虑,现实中,一些家长也做起了“童星梦”,他们把孩子送进“童星培训班”,倾尽精力、物力、财力,试图将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童星”,为了让自己孩子也能够一夜成名,有的家长甚至不惜倾尽家财。
不管是明星还是普通家长,他们为子女提前铺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都可以理解。但是父母之为子,则为之计深远,真为孩子好,就应该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要充分考虑过多参与各类节目对孩子产生的影响,避免过度消费和炒作。对于电视台和网络平台来说,视频节目不能只想着夺人眼球,不能只顾着经济效益,还必须兼顾社会效益。涉及未成年人的节目,应更突出引导、教育功能和社会责任,更应该承担通过健康的文化,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的责任。希望《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的出台,能够规范未成年人节目的制作、传播,掰正未成年人节目的价值导向,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健康的视听环境。(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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