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新监管方案重治保险中介乱象 三重剑直指行业“病灶”
时间:2019-04-03 10:23:47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导读]本报记者李致鸿北京报道导读2018年2月,各地监管部门对18家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处罚,被处罚的原因包括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等等。
2018年2月,各地监管部门对18家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处罚,被处罚的原因包括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等等。
4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对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弱、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与第三方网络平台非法合作等乱象进行重点整治,划出三项重点任务,覆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
近年来,通过一系列保险中介专项检查和乱象治理工作,各保险机构合规意识有所提升,各类风险得到明显遏制,但仍有部分机构存在内控管理不规范、线上线下管控尺度不一致等问题,保险中介市场乱象问题不容忽视。
三大重点任务
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步步为营。
此前不久,银保监先后下发《加强保险公司中介渠道业务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工作的通知》。
此次整治工作剑指何处?本次乱象整治工作主要包含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压实保险公司对各类中介渠道的管控责任;二是认真排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性;三是强化整治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
其中,整治对象覆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可谓全覆盖。
拆解来看,以保险公司履行中介渠道管控责任重点整治中的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为例,包括虚挂应收保险费、虚开税务发票、虚假批改或注销保单、编造退保等套取费用;虚构保险合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编造虚假中介渠道业务、虚构中介渠道从业人员资料、虚假列支中介渠道业务费用或者编制提供虚假的中介渠道业务报告、报表、文件和资料。
此前,一位保险公司负责人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商业车险改革的进程中,一些保险公司的车险业务已经畸形发展,无论是哪个渠道的业务,都要去中介渠道绕一圈。虽然手续费不一定都给了中介机构,很多打折返还给了消费者,但这样不透明,容易出现跑冒滴漏。如此,不如放开价格,让大家在明面竞争。通过手续费解决这一问题,会造成数据上的扭曲,即实际价格与实际成本不相匹配。”
倒逼机构强内控
2018年2月,各地监管部门对18家保险中介机构进行了处罚,被处罚的原因包括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照规定管理业务档案、未按规定报告设立分支机构事项、未按规定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的利益等。
值得一提的是,为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此次整治工作明确要求,各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业务合作,禁止第三方平台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例如,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是否仅限于保险产品展示说明、网页链接等销售辅助服务,是否非法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退保等保险业务环节。
此次整治工作在时间安排上分为三个阶段,一是自查整改阶段,为2019年4月-6月;二是监管抽查阶段,为2019年7月-11月;三是总结汇报阶段。在2019年11月30日前。
银保监会表示,对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弱、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与第三方网络平台非法合作等乱象进行重点整治,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乱象整治工作倒逼保险机构加强内控管理,妥善处置潜在风险,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中介市场长期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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