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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下发2019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方案,倒逼保险机构“守规矩”

时间:2019-04-03 10:23:45   来源:hexun.com

[导读]4月2日,银保监会下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弱、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与第三方网络平台非法合作等乱象进行重点整治,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其次,通过乱象整治工作倒逼保险机构加强内控管理,妥善处置潜在风险,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中介市场长期稳健发展,同时要求各银保监局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保险中介机构,以进一步遏制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4月2日,银保监会下发《2019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 》的通知,对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风险防范意识弱、管控责任落实不到位、与第三方网络平台非法合作等乱象进行重点整治,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其次,通过乱象整治工作倒逼保险机构加强内控管理,妥善处置潜在风险,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中介市场长期稳健发展,同时要求各银保监局将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保险中介机构,以进一步遏制保险中介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主要包含三项重点任务,首先,是压实保险公司对各类中介渠道的管控责任;二是认真排查保险中介机构业务合规性;三是强化整治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保险业务。整治对象覆盖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

分类施策,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第三方平台各有整治重灾区

从银保监会下发的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要求来看,各保险公司需切实履行中介渠道监管责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重点整治7方面。

包括是否通过虚拟中介业务、虚假列支等套取费用;是否是否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是否唆使、诱导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欺骗、误导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是否利用中介渠道业务为其他机构或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是否通过中介渠道业务主体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是否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未进行执业登记、品行不佳、不具有保险销售所需专业知识的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是否串通中介渠道业务主体挪用、截留和侵占保险费。

除此之外,监管要求各保险中介机构加强内控管理,防范经营风险,重点整治是否通过虚构中介业务等方式协助保险公司套取费用;是否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是否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是否按规定对销售人员进行执业登记;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混淆,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将保险产品收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片面类比,变相夸大保险合同收益、承诺固定分红收益等误导行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是否向保险公司或者其工作人员收取或索要合作协议约定外的利益。

此外,银保监会指出,各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规范与第三方网络平台业务合作,禁止第三方平台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

整治重点包括,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是否仅限于保险产品展示说明、网页链接等销售辅助服务,是否非法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退保等保险业务环节。

其次,保险机构是否与从事理财、P2P借贷、融资租赁等互联网金融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存在合作,是否按规定履行对合作第三方平台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与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是否符合《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客户投保界面是否由保险机构所有并承担合规责任,第三方平台是否存在代收保险费和转支付现象;是否在显著位置披露合作保险机构信息、在显著位置披露第三方网络平台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信息披露平台的披露信息,并提示保险业务由保险机构提供;是否限制保险机构如实、完整、及时地获取客户相关信息。

持续监管高压态势,中介市场重点问题及薄弱环节边查边改

根据工作安排,2019年4-6月,各银保监局组织辖内各保险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自查整改,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并书面报告辖区银保监局。

2019年7月-11月,各银保监局在自查整改基础上开展监管抽查。2019年11月30日前,

各银保监局向银保监会中介部报送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报告。

银保监会强调,各银保监局需将乱象整治作为规范保险中介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的重要抓手,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整合监管力量,确保乱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其次,鼓励自纠,立查立改。强化保险机构的主体责任,各保险机构确定乱象整治工作的牵头负责人,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自查中对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边查边改,一旦发现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操作不合规、风险隐患较大的情况,应立即整改,果断处理。

三是分类处置,压实责任。银保监会指出,各银保监局要始终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对保险机构在自查中存在瞒报漏报行为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依法追究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责任。

最后,有序推动,及时汇总。各银保监局要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机构自查阶段要做好辖区各保险机构自查整改情况的督导核查工作,监管抽查阶段要做好现场检查实施及后续处罚工作。对保险中介市场存在的典型问题和突出风险,要及时上报,深入剖析,注重从机制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和化解风险的根本措施。(蓝鲸保险 刘倍男 liubeinan@lanjinger.com)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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