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手机自燃告三星公司 法院判定三星不构成欺诈
时间:2019-04-02 09:03:34
[导读]男子因手机自燃状告三星公司,法院终审判决认定三星不构成欺诈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当事人“老回”表示,他将继续申诉。图片来源:视觉中国广州男子“老回”因手机自燃将三星公司告上法庭,此事再有新进展。2019年3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前,2018年11月23日,一审法院认定,三星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原告除了可获赔一台笔记本电脑外,其他诉求都被驳回。
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当事人“老回”表示,他将继续申诉。
广州男子“老回”因手机自燃将三星公司告上法庭,此事再有新进展。2019年3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判决,驳回原告的上诉,维持原判。此前,2018年11月23日,一审法院认定,三星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原告除了可获赔一台笔记本电脑外,其他诉求都被驳回。
根据二审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即便三星公司在处理中国大陆Note7手机电池质量问题过程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但并无证据表明其有故意向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广大消费者隐瞒产品重要信息、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故不满足欺诈法律要件。
2019年4月1日,“老回”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不能接受判决结果。“官司打了将近三年,我始终不认为这是一起偶然事故。我调查了很多三星手机自燃的其他事故,发现三星公司明知产品有缺陷,还在售卖,很多机主也抱怨售后不去解决,说明他们没有十分重视安全性的问题。”
“老回”称,他目前建立了一个网站,上传了一百多起国内发生的手机自燃事故视频,“很多型号是成串地出现事故。”对于他的案件,“老回”表示,之后将与律师沟通,继续申诉。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案情要回溯到2016年9月底。当时“老回”从京东商城网站上购买了三星牌Galaxy Note7手机一台,但是该手机在日常充电的情况下发生冒烟燃烧,并损坏了“老回”的一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老回”委托中国泰尔实验室对燃烧原因进行检测,检验结论为“样品的热损毁由电池自燃所致。”
三星Galaxy Note7手机于2016年8月在韩国发布后,在全球范围内出现多起自燃事件,由此,在当年9月初,三星公司发布声明,“将针对电池隐患主动更换。但9月1日发售的中国国行版本由于采用了不同的电池供应商,不在此次更换范畴,中国消费者可放心购买。”
“老回”购买的手机出现了自燃事故后,他认为三星公司的声明构成欺诈。于是,在2016年11月,“老回”向广州市黄埔区法院提交诉状,状告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欺诈。他的主要诉求是:确认三星中国公司发布的两则官方声明构成欺诈;判令三星中国公司就欺诈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判令赔偿三倍购机款17964元;判令三星公司向原告更换一台全新苹果牌笔记本电脑等。
此后,案件移交到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开庭,2017年10月30日,越秀区法院开庭审理这一案件,庭上“老回”拒绝接受调解,法院随即宣布择期宣判。
越秀区法院11月23日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三星中国公司自认该手机自燃是由于产品缺陷引起的,对造成的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审判决并未支持三星公司构成欺诈,理由是,三星公司在发售手机之前,按照规定进行了检测和备案,并不明知手机存在产品缺陷。
一审宣判之后,“老回”提出上诉。此前,界面新闻记者多次联系三星公司相关人士,电话一直未能接通。据新浪手机消息,此案一审判决后,三星公司回应称:“一直以来,三星电子都将产品质量和用户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中国三星电子将继续为用户推出更优质的产品,并坚守做中国人民喜爱企业的长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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