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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澜股份再起内讧 原总经理反对被免职

时间:2019-03-13 08:48:5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导读]每经记者邱德坤每经编辑徐斐高澜股份(300499,SZ)创始人之间的“争斗”又开始了。3月12日上午,高澜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李琦兼任总经理职务,原总经理吴文伟不再担任该职务,但是吴文伟反对该决议。高澜股份由李琦、吴文伟、唐洪三人共同创立,此前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成为高澜股份实控人。而在2017年5月,唐洪明确反对吴文伟成为高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高澜股份创始人之间的“争斗”又开始了。3月12日上午,高澜股份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李琦兼任总经理职务,原总经理吴文伟不再担任该职务,但是吴文伟反对该决议。

高澜股份由李琦、吴文伟、唐洪三人共同创立,此前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成为高澜股份实控人。而在2017年5月,唐洪明确反对吴文伟成为高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月12日,高澜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新闻(博客,)》记者表示,此前公司董事会换届,在股东大会上存在原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争执。原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争执,是股东层面的问题,他们也不太清楚。

原总经理投反对票

高澜股份2018年半年报显示,公司是目前国内电力电子装置用纯水冷却设备专业供应商。2月27日,高澜股份发布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去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1.7万元,同比上涨45.72%(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然而在业绩尚好的背景下,高澜股份变更了总经理。3月11日,高澜股份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由董事长李琦兼任总经理职务。

高澜股份表示,这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加强经营管理。对此,原总经理吴文伟投出反对票。吴文伟的反对意见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不利于公司治理;从分工合作考虑,吴文伟担任总经理期间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成效,更适合担任总经理;李琦在振国智慧能源(600869)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未必有足够的精力履行高澜股份总经理的职责。

经济学家宋清辉介绍,一般而言,经理层是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和执行机构。董事长兼任总经理,不利于两者形成一种互相制衡的关系,总体而言弊大于利。最好的避免办法应该是,董事长、总经理各司其责,或对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制定更严格的规定。

此前,吴文伟长期任职高澜股份总经理。据相关公告介绍,吴文伟从2011年4月就开始担任高澜股份总经理。

公司目前无实控人

目前,吴文伟仍是高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高澜股份创始人不合,似乎早有端倪。2017年5月25日,高澜股份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包括李琦、吴文伟等人为高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不过,在选举李琦为高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吴文伟仅投出了4股;而在选举吴文伟为高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时,李琦则投出了约2466.11万股。虽然吴文伟当选了高澜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但是副总经理唐洪对这一决议存在异议。

2017年5月底,高澜股份公告称,在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唐洪明确表示,反对吴文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按照此前三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其与吴文伟、李琦的表决意见不同,会令三人投票无效。

2011年8月15日,李琦、吴文伟、唐洪三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成为高澜股份实控人。按照该协议约定,三方决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公司重大事务决策(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等)时保持一致行动,期限为协议签署日至公司在深交所上市后的三年内。

2017年5月底,高澜股份表示,基于吴文伟、唐洪两人在公司任职情况以及一致行动人的关系,其意见出现分歧,可能对公司经营决策造成重大影响。

宋清辉认为,一家企业的创始人内讧会对该企业产生致命的负面影响,“也给外界一种企业人心涣散的感觉”。

目前,高澜股份处于无实控人状态。2月初,高澜股份公告,截至2019年2月1日,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三年,《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的有效期届满,李琦、吴文伟、唐洪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三人的一致行动关系终止。高澜股份由原三名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变更为无实控人状态。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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