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近期三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 再次强调守护“校园净土”责任
时间:2019-03-03 09:36:45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导读]日前,教育部对山东、四川、湖北三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予以通报。通报再次强调,要切实履行守护“校园净土”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对于再次出现类似事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日前,教育部对山东、四川、湖北三起商业广告进校园事件予以通报。通报再次强调,要切实履行守护“校园净土”责任,坚决杜绝各类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校园。对于再次出现类似事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这次通报的三起事件分别是:
2019年1月,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丁里长镇王集小学为表彰优秀学生发放了印有“山东梁堤头眼科”广告字样的奖状;
2019年1月,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第二小学发放了含有服装广告的学生综合素质报告书;
2018年11月,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中影国际城工作人员,在校(园)领导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城关第二小学、云梦县实验幼儿园进行了商业赠票和宣传。
目前,山东、四川、湖北等地教育行政部门已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和问责。
为坚决禁止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部再次强调以下要求。
要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77号)和本通报传达到每所学校、每名校长、每名教师,切实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重视。
开展排查整改情况“回头看” 不留死角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隐患。
要对所有进入中小学校、幼儿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向学校、学生发放的试卷、奖状、校服、教科书、教辅材料、文具教具等,以及进入校园的APP进行严格排查,特别要防范外部人员借各类活动制作、夹带、发放带有商业广告的物品。
完善“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警示教育大会、专题培训、专项督导等形式,切实提高教育系统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对潜在的各类风险点要明确责任人,严密活动组织,规范学校管理,强化日常监管。
要完善各类“进校园”活动和进入校园APP的备案审核制度,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主题、形式、内容、方案、举办单位、参加人员、宣传物品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管。
对于各类进入校园或组织中小学生、在园幼儿参加的活动,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对于再次出现类似事件的地方和学校,要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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