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木林森高科技产业园第四期项目合同补充合同的公告
时间:2019-03-02 08:28:30 来源:证券日报
[导读]证券代码:002745证券简称:木林森(002745)公告编号:2019-015债券代码:112726债券简称:18木森01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木林森高科技产业园第四期项目合同补充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745证券简称:木林森(002745)公告编号:2019-015
债券代码:112726债券简称:18木森01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木林森高科技产业园第四期项目合同补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木林森”)2018年6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6月20日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井经开区”)签署《木林森高科技产业园第四期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拟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在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半导体封装生产项目,并将该合作协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6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订木林森高科技产业园第四期项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
为促进合作事宜有序推进,更好地推动项目建设运营,根据项目当前进度,经友好协商,近日,公司同井经开区,在原合同中总投资金额不变的前提下的继续履行和项目发展建设事宜签署了《木林森高科技产业园第四期项目合同》之补充合同(以下简称“补充合同”)。本次补充合同签署所涉及的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总金额、项目内容等主要条款较原合同未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项目情况:乙方租赁井冈山经开区创新创业园约10万平米厂房和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用于项目生产等。
2、租金扶持:甲方在2019年2月底前将井冈山经开区创新创业园约10万平米厂房和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实行租金先缴后奖方式,即乙方按年缴纳租金,甲方给予100%奖励给乙方,优惠期四年(2019年2月—2023年1月)。
3、回购方式:厂房和办公楼及配套设施2023年由乙方回购,厂房价格按建设当年招标决算经政府审计后的价格,并经乙方审计部门确认为准。回购款在2023年1月前支付。在乙方支付完回购款后甲方及时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等相关手续。
4、交付方式:甲方在2019年2月底前将井冈山经开区创新创业园约10万平米厂房和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交付方式及程序由乙方、金庐陵公司、施工单位三方协商并签署相关协议。乙方确定验收合格后,正式计算租期及回购款支付时间(如正式合规移交期晚于约定付费起始租期,“付费起始租期”及“回购款支付时间”顺延)。
5、如乙方未按本补充合同第3条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回购款,甲方有权将厂房和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另行收取租金或收回,已支付的回购款不计息退还乙方。
三、补充协议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井经开区签署的投资合同及补充合同将有利于促进项目的顺利推进,进一步规模化生产,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战略布局,全面推进公司的整体发展。
2、本次补充合同的签署及其履行不会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造成任何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业务依赖。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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