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汽车"把百万奔驰当新车卖 法院判决"退一赔三"
时间:2019-02-22 08:57:42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导读]3·15判例|百万进口奔驰曾在美国出过事故,法院终审判决支持“退一赔三”!原创:李晓雨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今天讲述的是商家将百万进口二手车当新车卖被判“退一赔三”的事儿1花百万买进口奔驰经鉴定发现多处有修复痕迹消费者认为销售商存在欺诈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商家“退一赔三”2017年8月16日,河南消费者张某在郑州联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汽车”)购买了一辆型号为GLS450奔驰轿车。
今天讲述的
是商家将百万进口二手车当新车卖
被判“退一赔三” 的事儿
1
花百万买进口奔驰
经鉴定发现多处有修复痕迹
消费者认为销售商存在欺诈行为
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判令商家“退一赔三”
2017年8月16日,河南消费者张某在郑州联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盟汽车”)购买了一辆型号为GLS450奔驰轿车。
资料图
让张某没想到的是,车没开几天,他就发现仪表盘不断有故障灯、安全气囊指示灯提醒 ,并出现后卫电门时而能用,时而不能用的现象 。张某找到联盟汽车交涉,对方声称车辆是新车,没有问题。
交涉无果后,2017年9月15日,张某委托河南至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该车引擎盖、左后门、右后门、右前门等处存在修复痕迹 。
张某找到联盟汽车,要求退车并赔偿,对方推脱说车辆是代天津滨海世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盛商贸”)销售的,责任应由世盛商贸承担。
张某认为,两家公司作为销售者,明知车辆为翻新车仍然销售给他存在欺诈行为,后 起诉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请求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判令“退一赔三”。
2
问题车曾在美国出过事故
一审法院认定
被告将国外二手车
作为新车进口国内进行销售
判决支持“退一赔三”
法院审理查明,涉案车辆于2017年6月5日入境,进口单位为天津开利星空汽车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告世盛商贸系涉案车辆收货人。
2017年8月15日,原告与被告联盟汽车签订 《车辆委托代购代理服务协议》,约定原告授权委托被告联盟汽车代理代购奔驰GLS450汽车一辆,车价款1036000元 。
2017年9月18日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显示涉案车辆价款866602.61元 ,销售单位为天津滨海世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2017年10月23日,河南至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果为:涉案车辆引擎盖、左后门、左后翼子板及内骨架、右后翼子板、右后门、右前门、右前翼子板、车顶处等存在修复痕迹。
2018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领事出具的公证书显示,涉案车辆于2016年7月21日在美国佛罗里达车管局登记,2016年9月3日,在佛罗里达州发生事故,造成左后部轻微损坏 ,于2016年12月20日在西尔斯汽车中心维修。
法院审理认为,世盛商贸、联盟汽车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单位,将国外二手车作为新车进口国内销售于张某,构成违法。 世盛商贸、联盟汽车在涉案车辆进口销售的过程中,均存在过错,故盛世商贸、联盟汽车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购车款1036000元并以购车款的三倍赔偿原告 ,法院对购车款866602.61元予以支持,并对购车款866602.61元的三倍2599807.83元予以支持。
据此,一审法院判决支持“退一赔三”
▲中国裁判文书网判决书
3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
销售商行为构成欺诈
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
两被告不服判决,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法院判决。
二审期间,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二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张某通过联盟汽车购买涉案进口车辆,向联盟汽车交纳购车款,联盟汽车将车款支付给世盛商贸,由世盛商贸向张某出具车款发票。据此,联盟汽车、世盛商贸在张某购买进口车辆过程中,均系涉案车辆的销售商 。
张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所购买的进口车辆并非新车而是二手车,作为提供进口服务的销售商存在欺诈行为 。因此,张某请求与其有直接销售关系的联盟汽车、世盛商贸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联盟汽车、世盛商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车辆的进口商进行追偿 。
2019年1月24日,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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