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10%划转社保 四川这些企业被列入划转范围
时间:2019-02-13 09:00:39 来源:国际金融报
[导读]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又有新进展,这一次响应号召的是四川省人民政府。2月12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方案》明确规定了此次划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划转范围、划转对象、划转程序、承接管理、实施步骤等八大方面。
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又有新进展,这一次响应号召的是四川省人民政府。
2月12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方案》明确规定了此次划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划转范围、划转对象、划转程序、承接管理、实施步骤等八大方面。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基本目标是弥补因实施视同缴费年限政策形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促进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指出,划转的国有资本具有充实社保基金的特定用途和政策目标,运营收益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上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的国有资本应集中持有,独立运行,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划转范围
将四川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划转对象
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各市(州)、县(市、区)(以下统称市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持有的企业集团股权。划转对象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按照不重复划转原则进行划转。中央和地方混合持股的企业,按照第一大股东产权归属关系进行划转。
划转比例
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国有股权的10%。以后根据中央政策规定和四川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适时调整。
承接主体
四川省划转的企业国有股权,由省人民政府新设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选择具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功能的公司作为承接主体,负责集中持有、专户管理和独立运营。市县不再设立承接主体。
承接管理
包括入账处理、资本管理、收益管理三个方面。
对于划转的国有股权,承接主体应按照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账面价值入账。
承接主体作为财务投资者,享有所划入国有股权的收益权和处置权,不干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一般不向企业派出董事。必要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向企业派出董事。
对划入的国有股权,承接主体原则上应履行三年以上的禁售期义务,并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其他限售义务。在禁售期内,如划转涉及的相关企业上市,应承继原持股主体的禁售期义务。
对划入的国有股权,承接主体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除国家规定须保持国有特殊持股比例或要求的企业外,承接主体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也可以通过国有资本运作获取收益。
实施步骤
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开展划转工作。
2019年,实施省属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完成市县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摸底调查及对象确认工作。
2020年,实施市县企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意义重大
在社会老龄化趋势加快的背景下,社保支出压力不断增加,扩充社保基金迫在眉睫。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曾测算,2018年至2050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缺口的现值为56.6万亿元,相当于2017年GDP的68.4%,其中转轨成本占了近1/3,这也是未来十多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出现收支缺口的最主要原因。
“于企业本身、于国家,划转国资充实社保基金都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国务院发展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此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阶段以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养老基金压力非常大,而企业划转的股权分红及运作收益可以一定程度上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同时,社保基金的扩充还能有效降低社保费率,缓解企业压力。
不过,也有多名业内人士表示,按照我国目前的划转范围和划转股权比例,以及目前的实施进度,仍远远不够覆盖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社保基金缺口。并建议提速划转进度,扩大划转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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