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保”引发保险与互助的界限之争:确定性回报是关键
时间:2019-01-23 08:52:50 来源:hexun.com
[导读]升级后的“相互宝”、e互助、水滴互助等对保险而言,有望做一次国民级的保险意识普及。2019年1月7日,“相互保”对外公布了第二批通过核查的互助申请,三名因意外导致重伤的成员将分别得到由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30万大病互助金,所有参与者每人需分摊约0 14元。互助金90万,加上10%管理费,“相互保”第二期共需99万。按此计算,约707万人参与了分摊。
升级后的“相互宝”、e互助、水滴互助等对保险而言,有望做一次国民级的保险意识普及。
2019年1月7日,“相互保”对外公布了第二批通过核查的互助申请,三名因意外导致重伤的成员将分别得到由其他成员共同承担的30万大病互助金,所有参与者每人需分摊约0.14元。
互助金90万,加上10%管理费,“相互保”第二期共需99万。按此计算,约707万人参与了分摊。与预约阶段就超千万的用户相比,其用户明显在缩水,原因还得从“相互保”推出时说起。
去保险
“相互保”是2018年10月16日,由蚂蚁金服、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联手推出保险计划,满足条件的用户无需交费可加入,加入后如遇重大疾病可享互助金,费用由所有成员分摊。
“保险公司+流量平台+互助形式”的组合迅速引发保险界大规模讨论。看好者有之,认为这是保险的创新;看衰者有之,认为“相互保”规则不明,和保险不是一回事。
一个多月后,“相互保”宣布升级为“相互宝”,一字之差背后是信美的退出,该保险公司不再作为新“相互宝”承保主体。
互助保险源自于17世纪初欧洲工业革命的早期,大量工人工作在恶劣的环境里,伴随着疾病、工伤和死亡风险,但缺乏保障。于是工人之间自发组织救济,互济互助思想就此萌芽。
20世纪左右,相互保险步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英国出台《1856年相互保险法》;德国、日本1901年便确认相互保险公司的组织形式;从1900开始,美国有多家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都推出互助业务,比如大都会人寿、宝德信人寿等。
根据国际相互与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2016年统计数据,全球相互保险保费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份额的26.8%。相互保险在法国、德国占比接近50%,日本、美国占比也有近40%。
发达国家相互保险的发展程度普遍高于发展中国家,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相互保险在中国仍处于起步阶段。2016年6月份保监会批建了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相互保险社等3家相互保险社,这意味着国内首批3张相互保险牌照顺利下发,相互保险在中国有了合法地位。值得一提的是,蚂蚁金服是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发起单位之一,持股34.50%,也是最大股东。
即便如此,在某些具体业务的开展上,相互保险依然走在监管边缘。
退出“相互保”事件中,信美对外声明称受到监管部门约谈指导,不能再以“相互保”的名义销售其团体重症疾病保险。对比升级前后,“信美相互承保”字眼的消失、条款协议的更改,都说明了"相互宝"不再是保险产品。
左:相互保;右:相互宝
类似命运的还有京东数科与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推出的京东互保,该产品在2018年11月13号内测上线后,14日便找不到入口。官方称回应称京东互保只是灰度上线测试,后续会进行用户体验升级,待全部完善后再正式发布,已参加的会员保单继续有效。
入互助
升级后的"相互宝"被定义为支付宝上一项互助共济服务,原用户可一键迁移至新计划中,享受的保障不变。去掉保险的内涵,"相互宝"、京东互保强调的互助分摊模式和国内其他互助产品高度类似。比如康爱公社、e互助、水滴互助、轻松互助、夸克联盟等。
其中康爱公社(原名抗癌公社)成立于2011年,宣称是众保模式的首创者。开创了基于小额互助的均摊式众筹模式,帮助加入成员筹集最高135万的医疗费用。健康时加入,成为社员后,如果不幸公社保障范围内的大病,其他成员将均摊小额资金。到了2014年,各种网络互助平台陆续崭露头角。
来源:零壹财经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需要指出的是,康爱公社、e互助、水滴互助、轻松互助、夸克联盟等互助平台均有不同的细分互助计划,上表格只列出其中一项。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19年1月18日,水滴互助会员已经超过6400万,在所有互助计划中首屈一指。
各互助计划细分名目
不管细分项目如何,其核心思想都没有改变: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数越大,力量越大,人均互助金额就越少。但也正因如此,这种充满公益色彩的互助行为和保险产生了最大的差别。保险是刚兑,交多少赔多少,交多赔多,而互助充满不确定。
在“相互保”下线后,康爱公社创始人张马丁就公开感叹:“当互助成为保险它就死了。”
“去保险”后的互助计划的定性成为我们需要关心的问题,张马丁在接受零壹采访时表示,从狭义理解来看,互助不属于公益和慈善。狭义上的慈善是单向的给予,不求回报的贡献。但从广义上来看,互助计划属于公益,它是以帮助困难群体为目的的双向互动。在某种程度上强调“做好人有好报”的理念,也有利于增强社会公共利益和福祉。
按照行业通行做法,目前互助计划常规的收入有三:(1)收取服务费、管理费等;(2)借助庞大的用户群体,通过销售一些保险、医疗健康产品盈利;(3)广告推送。管理费是其中重要部分,以水滴互助互助为例,目前收取的管理费额度为每期分摊互助金的8%,由全体会员分摊。管理费主要用于管理互助计划经营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互助案件核查费、系统建设、运营服务、风险管理等。
巨头身影频现让互助计划成为热门话题,谈及此事张马丁认为对互助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
这说明行业又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巨头加入有利于用户的教育和推广。他相信互助行业排他性不强,各计划可以共存。水滴互助方面同样表示:欢迎和巨头为伍。
界限
互助不是保险,但其弘扬的“互助共济”精神,与保险的“扶危济困”文化并不相斥。借鉴互助模式,保险公司可能摆脱传统的人海战术,降低推广成本和运营成本,使客户用更低的保费获得更多的保障。
互联网金融纷纷扰扰这些年,但保险与互联网结合层次始终不深,一定程度导致了保险在中国覆盖偏低,当然这也绝非唯一的的原因。互助形式的出现,让人们看到了保险深度互联网化的可能。
但另一方面,监管层虽鼓励创新形态的出现,但对于可能存在的问题也保持着一贯的高度关注。除了不确定性,互助大范围兴起还可能伴随非法集资嫌疑。在实践中,缺乏监管的公司充满隐患,互助容易成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
张马丁认为保险和互助最大的不同在于是否需要有确定性的回报。保险属于纯商业行为,保险公司需要承担保险合同中所有的风险,给予投保人足额的赔付。因此严格受到监管层关于偿付能力的监管;互助平台本身没有资金池,只是提供一个参与者之间的互助的中介,与参与者之间不是保障人与被保障人的关系,因此不能为参与者提供确定性的回报。
此外,互助并非适合所有细分领域,目前看来重疾、大病等是比较普遍。夸克联盟曾推出的“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消费者支付9元初始加入费用即可成为会员。若会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赔付后,超额部分可享受最高80万元车损和人伤保障额度。而监管认为,该项目以“会员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其承保、理赔活动基本符合商业保险特征,叫停在所难免。
而在未来,大病互助有望成为重疾险的补充。我们大可不必过分纠结二者的界限和本质,升级后的“相互宝”、e互助、水滴互助等对保险而言,有望像当初的“余额宝”之于理财那样,做一次国民级的保险意识普及。
至于互助公司有无可能申请互助保险牌照,张马丁则表示短期内不太可行,毕竟这涉及到《保险法》的修改,将互助纳入保险监管的范畴。但放长远来看,互助行业本身发展得足够好、规模足够大同时产生积极的社会能量时,这也并非绝无可能。类似的问题,水滴互助向零壹财经回应称,未来不排除申请互助保险牌照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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