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胜诉极大鼓舞投资者 祥源文化维权索赔案征集索赔中
时间:2019-01-23 08:53:01 来源:财富动力网
[导读]近日,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案有了新进展——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投资者被判获赔偿款54535 83元。虽然此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一审判决结果极大地鼓舞了祥源文化的投资者,对后续案件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指引作用。
近日,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案有了新进展——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投资者被判获赔偿款54535.83元。虽然此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一审判决结果极大地鼓舞了祥源文化的投资者,对后续案件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指引作用。
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76,股票曾用名为“万家文化”,现已更名为“祥源文化”,下称“祥源文化”)于2018年8月4日发布公告其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18】66号),因祥源文化、万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集团”)、孔德永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以行政处罚。其实这已是祥源文化收到的第二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早在同年4月16日,祥源文化也同样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而与西藏龙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共同被证监会进行行政处罚,这也就是民众周知的赵薇被证监会处罚一案。
祥源文化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分别是在2017年10月14日与2017年2月28日。根据最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祥源文化在2015年12月31日签订的《合作备忘录》,以及2016年7月23日披露的《收购预案》,均能认定万家文化拟收购上海快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属于应披露的重大事件,但是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祥源文化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12月2日,祥源文化向万家集团出具《关于股票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并于当日收到万家集团《复函》。万家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孔德永作为祥源文化实际控制人在《复函》中确认祥源文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12月3日,祥源文化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万家集团《复函》,披露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此种情况于2015年12月29日再次发生。在上述重大事件筹划至签订相关备忘录的过程中,祥源文化从未披露过收购相关信息,直至2016年6月18日才在《浙江万好万家(600576,股吧)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16-040)中披露了上述收购事项。
根据上述事实,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分析,祥源文化的虚假陈述行为日基本可以认定为2015年12月3日,而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日则应认定为2017年10月14日。因为祥源文化的虚假陈述行为较为复杂,对其虚假陈述行为的揭露日认定也存在众多争议。
近期针对祥源文化收到的第一份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证券责任纠纷案件一审已经开庭,公告显示,目前,祥源文化已经涉及到440起这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584.77万元,除已撤诉案件外剩余439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5580.57万元。祥源文化还称,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截止至2018年8月2日,有16起涉及公司的案件开庭,剩余423起案件未开庭审理。
因此,吴律师认为在2015年12月3日至2017年10月14日之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且在2017年10月1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向专业律师团队寻求法律帮助,以便向祥源文化提起索赔诉讼,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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