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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可关注8点保障

时间:2019-01-07 08:07:57   来源:东方财富网

[导读]603人参与讨论我来说两句手机免费看新闻财富号入驻直达东方财富APP方便,快捷手机查看财经快讯专业,丰富一手掌握市场脉搏手机上阅读文章提示: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您的朋友圈大中小从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消费者“买买买”时,在以下8个方面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一是将微商、代购、网络直播纳入管理。

从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消费者“买买买”时,在以下8个方面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一是将微商、代购、网络直播纳入管理。《电商法》第九条规定,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是电商平台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电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三是制约大数据杀熟。《电商法》第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是禁止“默认勾选”,应显著提示搭售。《电商法》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五是押金退还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电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六是平台经营者自营应显著标记。《电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

七是强化经营者举证责任。《电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原始合同和交易记录。

八是平台经营者未尽义务应依法担责。《电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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