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减税,如何逃脱房东报复性“加税”?
时间:2019-01-06 09:16:04 来源:盘和林经济观察
[导读]近日,一篇《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在网上流传。文章以租房者的口吻称,接到房东电话,被告知“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房东还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房东去“开发票”。最终,租客通过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房东却要多纳税500元。
近日,一篇《房东跟租客说,你要是申报租房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的文章在网上流传。文章以租房者的口吻称,接到房东电话,被告知“如果你去申报住房租金抵扣个税,房子就不租给你了,我宁愿退房租!”房东还算了一笔账,如果租客拿他的信息去申报个税抵扣,税务部门就会通知房东去“开发票”。最终,租客通过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房东却要多纳税500元。
在我国,个人房源出租一直是一个监管的灰色地带,由于市场信息不透明,监管调查困难等等原因,房东往往会钻税收制度的空子,从而避免缴税。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出租房屋获取收入,当然是需要缴税的,房东也理应是纳税人,然而却因为相关监管的缺失,房东得以逃脱缴税的义务,如今租客想要申报租金抵扣,就必须上报房东的信息,从而把房东从原有的税收灰色地带拉到了阳光之下。也正是这个制度漏洞,才让一心为租客减税的政策变了味道。
同时,我们还需要明白一个问题,租客真的希望房东缴税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租客也不希望房东成为纳税人,因为加在房东身上的纳税压力最终都会通过税收转嫁落在租客的身上,这远比所谓的专项扣除减轻的压力要大得多。由于我国住房需求较大,房源供应不足,租金相对高昂等等原因,租房市场是一个典型的卖方市场,定价权等等主动权利都掌握在房东手里。那么当房东身上背负税收压力时,会通过提高租金的方式来将税负转嫁给租客,最终租客就会陷入黄宗羲定律,减税反而给他们带来了更高的税负。
笔者认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发力,一个是“该收的税要收”,二是“该减的税要减”。
“该收的税要收”,建立完善的税收政策,加强对税收征缴的监管。
要征谁的税?要怎么征税?要征多少税?这几个问题一定要落到实处,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只有落实纳税人,明确纳税条目,税负政策才能发挥作用。所以,税务部门此时不应当继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端正税收态度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强化税负政策监管,完善税收制度也能够减少所谓的“小黑屋”等现象,给租客一个安全,有法律保障的租房环境
“该减的税要减”,要切实的减轻年轻人身上的税收负担。
之所以减税政策受阻,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就是因为租房市场供不应求,导致租客位置太过劣势,极有可能成为房东税收的承担者。所以,要想让减税政策有效,就需要改变租客的地位,增加租房市场房源,规范租房市场制度,透明租房价格,平衡供需两端力量,让房东处于同行竞争压力之下,将定价权交给市场,而不是掌握在供给端手里。
当然了,减轻年轻人的租房压力,不仅仅只有减税这一条路可以走。
租房市场需求弹性较低的特点在短时间内是很难得到改变,那么就意味着只要是对房东征税,最终都会落到租客身上,所以我们不妨转变思路,既然减税较难执行,可以选择补贴的方式。通过衡量缴纳社保金的年份、金额来计算领取租房补贴的等级,从而减轻年轻人的租房压力。而且,也要照顾外来务工人员,减少户籍制度所导致的社会问题,只要缴纳社保金金额和年份到达一定程度,那么即使非本地户口,同样可以领取租房补贴。同时,相比于国外的工会组织,我国的工会组织话语权较低,难以为工人争取到应得的权益。当地政府可以和工会组织、当地企业联合,摸清租房人群的经济状况,并给予差别化的租金补贴。这样或许是减轻年轻人租房压力最直接、最简洁的方法。
国家此次增加个税专项扣除的目的显而易见,就是为了减轻年轻人身上的租房负担,但是,出发点是好的并不意味着结果就是理想的,想让减税措施真正奏效,还需要完善的租房市场和税收制度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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