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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改下一步:重心转变 员工持股制度触摸“天花板”

时间:2019-01-05 10:25:03   来源:华夏时报

[导读]摘要: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道,在国企混改这项“系统工程”中,股权结构、内部治理、激励约束等方面的改革需要同步深化,推进改革的内外部困难也需得到协调。

 

天津水产向民企巨石控股转让100%国有股权,南方电网印发《深入推进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实施方案》,发改委相关人士向媒体透露第四批混改试点正悄然推进……过去的一个多月,国企混改以加速推进之势为2018年画下句点。新的一年到来,混改这场国企改革“重头戏”又将怎样上演?

“2019年的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更快,还会更深、更广。”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锦向《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新一年的国企混改会有四点主要变化,并将在“双百行动”、地方国企等领域取得突破。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道,在国企混改这项“系统工程”中,股权结构、内部治理、激励约束等方面的改革需要同步深化,推进改革的内外部困难也需得到协调。

国企混改更深更广

“总体上看,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增强微观主体活力为重点,向更大规模、更深层次发展,重心由混向改转变。”李锦对2019年国企混改的总体走向作出这样的判断。

具体而言,他表示,新一年的混改将由单项试点向综合行动转变。“单纯的混改是走不下去的,混改牵涉到董事会、公司治理、职业经理人、产业链条重组、人事制度变革等方方面面。”此外,他指出,新一年的混改还将迎来另外三大转变:由全面推进转变为以两类公司为中心,由以央企为主转变为以地方国企为主,由监督管理为主转变为以激励约束为主。

上述趋势在既有实践中有迹可循。自2016年起,发改委先后推出三批混改试点,试点企业数量从9家扩至50家,领域覆盖七大垄断行业。2018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推出“双百行动”,404家央企子企业和地方国有骨干企业入围,力图落实国企改革“1+N”政策要求,深入推进综合性改革。“不仅有发改委开展试点工作,国资委的‘双百行动’也在推动,不仅围绕混改,还在推动相关的综合性改革。”周丽莎基于改革现状指出,当前国企混改的力度较大,混改及相关综合改革在同时进行。

此外,周丽莎还介绍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中的二、三级公司在推动混改,竞争类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也在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推动内部子企业和所监管企业的混改工作,天津、山东、河北、浙江、山西、陕西、云南、广东等地此前纷纷推出混改项目或召开会议推进改革,地方国企混改进入到加速阶段。

“与中央企业相比,地方国有企业集中在市场化竞争程度较高的行业,混改可以由国有控股,也可以改成参股。且经过20世纪90年代的股份制改制后,地方国企的规模相对较小,在改革时更加灵活。”周丽莎分析道。

李锦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会随着2019年的国资国企改革变化而变化。“可以预料,2019年向地方国企为主、向综合行动为主的转变将深层次影响混改的范围与质量。如部分地方的全域国资经营已经开始进行,引入多层次多维度多形态的社会资本,使得混改向全面化推进。”李锦指出,新一年的国企混改不仅速度更快,其范围和层次也会更广、更深。

员工持股制度或迎突破

谈及国企混改落地需要突破的重点,周丽莎向记者表示,混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股权结构、内部治理、激励约束等方面内容,需要联动推进、同步深化,混改企业同步进行的三项制度改革,建立了市场导向的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机制。

在李锦看来,激励机制改革将是2019年国企混改的突出重点。“激励措施包括员工持股、上市公司持股计划、科技型企业股权分红等。”李锦认为,其中的员工持股制度将在2019年加快推进,领导层个人持股不超过1%、员工持股总数不超过30%等持股“天花板”或将在一定范围内得到突破。据了解,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自2016年8月开始启动,目前有近200家企业开展这一试点。

“混改的分层分类授权推动也是未来改革的特点之一。”李锦指出,混改推动方如何对“母子孙”等不同层级的混改进行不同级别的授权和管理,如何对商业一二类、公益类和国家安全类等不同类型企业的混改进行区别对待,这些问题需要关注。他也表示,混合所有制改革将结合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推行,对特殊情境进行一定的授权和决策简化将势在必行。

“运用混改方式推进国企与民企的产业链条融合,这同样是新一年改革的重要特征。”李锦分析道,如果把一个国企改造为一条或多条有机产业链、把国资国企改造为开放的创新生态与经营平台,这将使混改进入一个新境界,因此需要推动一大批优质社会资本,全方位介入混改,支持有担当,有作为的社会资本承担更重的角色与任务。

完善资产定价与追责机制

本轮国企改革启动以来,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但微观层面的落地执行则略显缓慢、谨慎。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周放生2018年底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企改革进展迟缓,最大的阻力是心理恐惧,破除观念障碍与内心恐惧对于国企改革十分重要。“要给改革者提供宽松的容错环境,应当明确改革者在改革过程中只要没有利用改革之机贪腐一律免责。”

李锦同样观察到,部分国企在执行改革方案时过于谨慎,甚至有些保守。“尤其是国有资产流失、私有化等类似的‘帽子’,弄得好多人都不敢改。”

他认为,要改变这一状态,着眼于容错机制的同时,必须对混改的核心问题——资产定价与追责进行政策设计对冲。“比如对于追责制度,必须要有相对应的措施和手段来调和,着力引入多层次多维度多形态的社会资本,不能使改革搞不下去。”

据悉,2018年10月9日的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曾就“突出抓好混合所有制”问题强调,要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部约束和激励,保护各类所有制产权的合法权益,科学进行资产定价。

编辑:z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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